本报讯 去年本市教育系统统一实施的校舍加固工程开始不久,便发生施工工地砸死两人的重大责任事故。昨日,无施工资质、无合格安全员、无夜间施工许可证但连夜施工的三无包工头陈军及手下徐大永、发包方代表解华玲3人,因被控犯重大责任事故罪,在海淀法院受审。
2011年7月7日晚上8点多,包工头陈军承包的北京六十七中12号楼校舍加固工地上挡水墙坍塌,两名工人被砖土埋到了胸部。两名工人窒息死亡。
昨天上午,被带到法庭受审的陈军供述,他是个小包工头,因为没有施工资质,他的施工队采取挂靠大公司的方式承揽工程。2011年6、7月间,他承揽到了北京六十七中学12号楼校舍加固的土建施工。被土墙砸死的两名农民工是临时找来干活的,出事前他安排一台挖掘机在上面挖槽,两名工人在下面清土。
法官问其从何处承揽的工程,是否签订了承包合同?陈军称,其是从大唐首邑建筑集团承包的工程,因为赶工期还没来得及签合同,对方也没查验他的施工资质。
据悉,大唐首邑建筑集团与海淀区教委签订了该区校舍加固的总承包合同,而后该公司又将六十七中12号楼的加固土建工程发包给了陈军。案发后,大唐首邑集团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,分别赔偿两位死者家属74万和69万余元的经济损失。
“安全员就是让工人别抽烟。”昨天和陈军一同受审的其手下“安全员”徐大永一开口回答法官的问题,就让现场所有人大跌眼镜。
徐大永供述称,他就是跟陈军“打工的”。徐大永承认他根本就没有安全员的资质,也没接受过任何施工安全方面的培训。对于安全员的职责徐大永回答:“我不知道。我理解安全员就是让工人别抽烟喝酒,戴安全帽。”而出事时在现场挖槽的挖掘机司机娄某,经查也无资格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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